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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工嘉苑产权型人才住房最后一次配售的通知

发布人:李金海   时间:2023-09-22   点击数:

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理工嘉苑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剩余房源近期将转为租赁住房,为切实解决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购房需求,我公司将组织最后一次房源配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售房源

本次配售房源为1-9号楼所有剩余房源,共计301套(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本次房源配售为本项目最后一次面向青岛理工大学全体教职工配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

三、看房安排

已报名或意向购房教职工致电物业办公室预约看房。电话:15689976617。

四、定金交款

(一)定金交款:2023年10月7日(周六),上午8:30-11:30。

(二)收款地点:理工嘉苑物业客服中心(3#楼东侧)。

(三)定金额度:本次配售预收20万元购房定金,收款后开具定金收据。

(四)签订承诺书:因理工嘉苑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剩余房源转为租赁住房相关工作时间紧迫,本次配售为先交定金和选房,再按程序提报人社局和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意向人在交定金前务必按照学校发布的《青岛理工大学嘉陵江路主校区人才住房配售办法》《青岛理工大学嘉陵江路主校区人才住房配售办法补充规定》相关条款自查是否具备人才住房购房资格,若因本人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配售资格未通过审核等问题,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放弃拟购房源权益,所交定金不予退还。意向人选房前须签订声明(详见附件3)。

注:1.现场刷本人银行卡交款,不能使用信用卡;(按银监会要求,购房交款只能使用本人银行卡交款,不能使用亲属或他人银行卡刷卡交款)。

2、购房定金在购房人办理网签合同时,购房人凭定金收款收据可直接转为购房首付款,并根据购房人按揭贷款情况进行多退少补。

五、选房安排

(一)选房时间:2023年10月8日(周日)9:00-11:30,13:30-17:00;(选房顺序在10月7日定金交款后公布);

(二)选房地点:选房在理工嘉苑5#楼下选房中心、签约在物业服务中心;

(三)选房现场联系人:王璇 15689976617。

(四)选房人按公布的选房顺序,依次在对应的房源档次上选房,并按需求选购停车位。

1、选房人需在本人选房开始时间前30分钟到达选房现场进行签到,持本人身份证按选房顺序领取对应选房顺序号牌。

2、每5户为一组进入选房等候区,每组15分钟,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原则上每户进入选房等候区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

3、经学校及青岛房投公司确认,无特殊情形,在选房开始后15分钟内,叫号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如有特殊情形,须经确认后,可由委托人代为选房(需有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选定房位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换。

5、申请人选定房位后,选房等候区同步展示已选房源情况。

6、申请人选定房源后,请在现场人员的指挥下办理房源价格确认。若有退款的,将在选房结束后另行通知办理。

7、需携带材料:

a.申请人本人选房,需携带已交定金收据、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受托人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或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六、特别提示

(一)首付比例:原则上接受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20%,但因贷款机构或个人原因需提高首付比例的,请购房人积极配合,并按要求足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缴满6个月公积金;且男士年龄不超过65岁,女士年龄不超过60岁;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单方贷最多50万,双方贷最多80万;二套房:单方贷最多36万,双方贷最多60万;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期限、报送材料等相关事项,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为准,咨询热线:12329

备注:签约时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客户,房投公司将不再接受公积金贷款或延迟办理公积金贷款。

 

 

 

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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