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婕   时间:2026-03-26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今年资产管理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和处置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

(一)时间、范围

1.清查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2.清查范围:各二级单位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数据为准。

(二)清查要求

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边核对、边变动”的方式,进行资产核查、数据完善。

1.理清单位固定资产账

学校机构、人员调整后,各单位应及时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资产账变动,做到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与实际一致。捐赠资产,应及时办理捐赠资产入账手续。

2.粘贴固定资产条形码

除大批量的公共家具,如教室课桌椅(绘图桌椅)、公寓家具、实验室方凳等,可不粘贴条形码外,其余资产都应做到一物一码。

3.核对固定资产账、物

资产使用人登录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导出本人名下资产明细表(EXCEL),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固定资产清查表》(见附件1),交资产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留存备查。单位根据清查数据对资产进行全面、彻底核查。

4.撰写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清查结果

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员审核、汇总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提交盘盈、盘亏、闲置、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相应表格(见附件2-附件5)。使用单位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说明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清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6。

(三)清查重点提示

根据省教育厅资产管理工作重点要求,针对以下四类问题进行强调:

1.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超过15年以上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类资产,重点盘查此类资产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账实不符、处置不及时情况;

2.单台套价值≧3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共享情况;

3.压紧压实资产内控机制,全面盘点本单位资产,彻底解决退休、离职、离岗人员未清账;突发意外资产无交接;机构合并裁撤导致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等历史遗留问题;

4.根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严查单位内超价格、超数量上限配置的行政办公设备、家具,如有此类情况需在清查报告中写明,及时进行单位内、校内资产调剂,优先满足教学、科研使用需求。

(四)资产清查材料

1.《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签字盖章版一份;

2.《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闲置报告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签字盖章版一份(无以上情况可不填)。

二、资产处置工作

(一)资产处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以申请报废、报损处置:

1.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2.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资产。

资产使用年限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执行。已达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家具、设备,如微型电子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办公桌、文件柜、实验台等,应当继续使用,不得以使用年限长为处置理由;涉及盘亏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按照《青岛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要求履行赔偿手续,依规进行处置。

(二)资产处置程序

1.资产使用人提交处置申请

资产使用人登录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线上提交处置申请。处置申请经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备存。拟处置资产照片(资产条形码清晰,反映资产全貌)以“资产编号+系统内资产名称”进行命名将电子版提交至单位资产管理员,实物交单位集中存放,使用单位承担资产的安全、保管责任。

单价3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申请处置,需结合学校教学科研设备更新工作,进行全面考虑,充分论证后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处置论证报告单》(见附件7)。

2.使用单位审核、鉴定

使用单位根据使用人提交的处置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小组对单位拟处置资产进行审核、鉴定,出具技术鉴定意见。技术鉴定小组原则上应包含单位负责人、资产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名)。

3.使用单位提交处置报告单

经使用部门审核、鉴定后,资产处置事项需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处置情况经党政联席会或院(处)务会审议通过后,资产管理员汇总审核通过的处置申请,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资产处置报告单》。

4.实物资产移交

申请处置资产大体分为:①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化、通用设备;②可搬运的专用设备;③家具④搬运成本高的批量资产;⑤不便移动的重型设备;⑥3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经学校鉴定同意处置后,各类资产移交形式如下:

(1)①②类资产由使用单位统一组织/使用人,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送往学校指定的库房,经工作人员现场一物一码核对,账物相符后双方交接;

(2)③类资产由使用单位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送往学校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并做好单位标识,经工作人员现场一物一码核对,账物相符后双方交接;

(3)④⑤⑥类资产由使用单位统一集中存放,做好未移交处置资产情况统计,拟处置资产清运离校前,使用单位承担资产的保管、评估拍卖现场勘验、买受方交接等责任。

逾期未交资产实物,学校根据交接记录将处置申请退回。

(三)资产处置材料

1.《资产处置报告单》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

2.《青岛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处置论证报告单》签字盖章版一份;

3.审议通过资产处置事项的党政联席会或院(处)务会会议记要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4.以上材料电子版、单位拟处置资产的电子版照片(文件夹以“2026**单位拟处置资产照片”命名,照片与申请处置资产须一致)。

三、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

各单位资产清查、处置工作的相关材料,请于2026年5月10日前提交(5月11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处置功能关闭)

2.黄岛校区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cglk@qut.edu.cn;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黄岛校区资产管理科 综合服务中心605室

联系人:田淳裕 联系电话:0532-85071781

3.临沂校区报送: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8595932@qq.com;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临沂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行政办公楼201室

联系人:邬常蕾 联系电话:0539-5797010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资产清查和处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覆盖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和处置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督促。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强资产调剂,勤俭节约、能用尽用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的基础上,强化资产统筹管理与集约利用。因设备陈旧、无法使用的,先从学校内部调剂使用,盘活现有闲置、低效运转资产;对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继续使用的,不得进行报废;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家具,严禁以“使用年限”到期为由报废。

(三)如实上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应如实上报清查处置材料,数据真实可靠。对资产清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分析其原因要详实具体,提出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固定资产清查表》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

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固定资产闲置报告单》

附件5:《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6:《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格式)》

附件7:《青岛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处置论证报告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26日


Copyright© 2015—2016 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 .

市北校区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

嘉陵江路校区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         邮编:266520

长江路校区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号                 邮编:26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