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婕 时间:2026-09-16 点击数:
阶段及时间划分
工作内容
申报阶段
部署安排
1.教学院部、牵头部门制定评审工作细则(细则要包含工作小组名单、保密、回避、工作纪律、评审程序、投票规则等内容),其他单位报送工作小组名单(无参评人员的,不报送);
2.教学院部、牵头部门将工作细则报送人事处聘用考核科(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邮箱pinyongkaoheke@qut.edu.cn;
3.教学院部、牵头部门公布审核通过的工作细则。
个人申报
(9月17日前)
1.申报人及时更新维护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师数据中心”相关业绩数据(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等在科技处科研系统维护),形成可用业绩数据;
2.申报人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2026年度职称评聘”模块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准备个人申报材料。
二级单位
审核推荐
(9月20日前)
所在单位、牵头部门:
1.线上审核申报人业绩成果及资格,确认申报人员申报资格;
2.线上审核教学辅助系列申报人材料后,系统提交至牵头部门,相关业绩成果原件及其他纸质材料报送至牵头部门联络员处,牵头部门线上审核申报人业绩成果及资格,确认申报人员申报资格;
3.所在单位、牵头部门将《申报人员报名汇总表》报送至聘用考核科,电子版发聘用考核科邮箱。
审核阶段
资格审核
(9月30日前)
1.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正高级申报人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及成果认定,无法做出认定的,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申报人根据教学院部、牵头部门、职能部门反馈结果对申报材料修改完善;
3.教学院部、牵头部门推荐1名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审核专家,依据审定业绩再次审核申报人评审资格;
4.教学院部、牵头部门在材料审核和资格认定过程中有特殊问题的,经研究后,形成报告提交人事处;
5.教学院部、牵头部门填写《审核通过人员基本情况表》报送至聘用考核科,电子版发聘用考核科邮箱;
6.学校对正高级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及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及最终材料反馈教学院部、牵头部门。
材料公示
(10月18日前)
教学院部、牵头部门:
1.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报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代表作及相关学术检索材料)至人事处,电子版发聘用考核科邮箱;副教授岗位申报人员的外审工作由教学院部负责,其他由人事处负责。
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10月31日前)
学校和教学院部评议组按分工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同行专家评审工作。
评聘阶段
分配指标
学校依据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岗位结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等情况,分配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
学科评议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推荐、评审和公示
(11月上旬前)
1.教学院部、牵头部门按要求抽取专家,组建学科评议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
2.申报人员向学科评议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进行述职;
3.教学院部和牵头部门按要求组建学科评议组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制定推荐及评审工作方案,学科评议组负责排序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人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评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并将通过推荐及评审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地点、监督电话和邮箱等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内公布,并报送人事处备案;
4.各学科评议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实施综合评价,进行无记名评议推荐,形成工作报告,提交至人事处。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人员组成、工作程序和评聘推荐结果并排序等。原始评聘推荐票密封留存本单位备查,相关材料归档保存不少于10年。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聘
学校组建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确定拟聘人选。
研究聘用
整理归档
(11月底前完成)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拟聘结果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3.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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