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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苗慧珠   时间:2019-09-02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学校开展2019年下半年资产处置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产清查

因学校人员调整、校区搬迁涉及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资产账变动,理清本部门固定资产账。

尚未开展2019年资产清查以及涉及校区搬迁的部门、单位对照本部门资产账,开展资产清查,进一步核对账物。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登陆及个人资产查询方法》见附件1。

二、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本着“先利用,后处置”、“物尽其用”的原则。凡是正常使用但处于闲置状态的资产,先校内调剂,再处置。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告单》(见附件2),由资产管理处统一调剂。

(1)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因校区置换纳入移交范围的资产,填写《青岛理工大学资产处置申请、鉴定表》(见附件3、4),处置方式分别为报废、置换

(2)丢失、被盗、因个人原因使用不当等造成损失的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盘亏)事故报告单》(见附件5)。

请各部门将符合处置要求的资产,及时申请处置,报送资产管理处。

(一)资产报废条件

1.经技术鉴定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

2.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报废的资产;

3.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4.因技术原因不能满足本单位工作需要的资产;

5.已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使用期限,继续使用不经济的资产;

申请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不能低于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见附件6)。

(二)资产处置工作流程

请相关部门将符合处置要求的固定资产及时处置,处置工作流程如下:

三、时间安排

1、资产清查、资产处置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

《资产处置申请鉴定表(仪器设备、软件)》、《资产处置申请、鉴定表(家具)》,详细填写表中每项内容,处置理由要详细、充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资产管理员收齐后统一交到资产管理处审核,不接收个人提交处置申请。

上述所有表格从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2、处置资产的鉴定、回收(2019年9月20日—10月15日)

请各部门按期完成,逾期不再受理本学期资产处置业务。

四、报送地址

市北校区 资产管理科 科技楼1202房间

联系人:时永霞,联系电话:85071781

嘉陵江路校区 资产处黄岛办公室 现代教育中心楼317室

联系人:沈强,联系电话:86986866

附件1: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登陆及个人资产查询方法.doc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固定资产闲置报告单(家具和设备).doc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资产处置申请、鉴定表(仪器设备、软件).doc

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资产处置申请、鉴定表(家具).doc

附件5:青岛理工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盘亏)报告单.doc

附件6: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docx

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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