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度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设备大修计划和搬迁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李金海 时间:2022-08-04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部门:
按照财务处《关于编制202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为精准编报2023年度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设备维修和搬迁预算,请各教学院部、部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认真调研,科学填报2023年度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设备大修计划和搬迁计划。
一、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
除科研经费外,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均需填报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审核。
(一)学校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学校经费)
购置以下家具和行政办公设备,可申报学校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1.各职能部门的办公设备和家具;
2.零星的公用家具,包括各类教室、学生公寓、单身楼、图书馆、档案馆、学校公共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或公用用途的家具;实验室设备配套公用家具不在此计划范围中;
3.项目预算5万元以下的公共行政设备,包括学校公共会议室、报告厅、校园广播、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公寓等场所配置的公共仪器设备;供水、供电、中央空调、电梯、换热站等后勤保障运行设备。
购置申请,请填报《家具购置计划申请表(学校经费)》(见附件1)、《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学校经费)》(见附件2)。
(二)学院、部门经费购置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部门经费)
使用学院经费、部门经费购置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计划,注明经费来源,计划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购置申请,请填报《家具购置计划申请表(部门经费)》(见附件3)、《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部门经费)》(见附件4)。
(三)专项立项经费购置公用家具及公共行政设备(专项立项)
大宗家具或项目预算5万元以上设备项目,需以项目形式专项立项申报(提供三家及以上询价材料),由申请单位论证完毕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确认、排序,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论证,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预算库”管理。
购置申请,请填报《家具购置计划申请表(专项立项)》(见附件5)、《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专项立项)》(见附件6)。
(四)填报说明
1.各教学院部、部门新进行政办公人员办公所需设备和家具,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校预算和部门资产存量,统筹安排,不需填报购置计划。
2.未达最低使用年限的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不得申请更新;已达最低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家具和行政办公设备,应继续使用。最低使用年限见附件7。
3.通用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严格按《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见附件8)配备,不得超标配置。
4.如无特殊要求,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笔记本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文件橱等通用办公家具,按照学校统一标准配置,填报申请表时,资产信息项只需填报资产的名称和数量;其他设备和家具,资产各项信息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填好技术指标要求,家具需要标明尺寸规格、材质、加工图纸或图片,否则不予审批。
二、设备大修计划
(一)填报范围
单台(套)单次维修费预计在5万元以上(含)的公共运行设备及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大修,需填报《仪器设备大修计划申请表》(见附件9),并提交维修论证报告(使用单位应组织至少 2 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维修方案进行论证)。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的设备维修,如: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消防安保监控设备等设备维修,不在此填报范围。
三、搬迁计划
由于学校学科布局调整、房屋调整等原因,2023年预计产生的设备或家具搬迁费用,可申报2023年学校搬迁预算。
已列入本年度搬迁计划的项目,必须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2023年不再安排搬迁预算。
申报2023年学校搬迁预算,请填报《搬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0)。
四、材料报送
交纸质材料一份(纸质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564193@qq.com。
1.报送时间
《家具购置计划申请表(专项立项)》(见附件5)、《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专项立项)》(见附件6),须于2022年9月5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其余申请表(附件1-附件4、附件9、附件10),须于2022年8月20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报送地点
市北校区:科技楼1714房间,联系电话:85071161、85071703
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605室,联系人:赵丽,联系电话:8507178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