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指南
发布人:李金海 时间:2023-12-14 点击数:
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一、危险废物包装要求
依据《GB18191-2008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标准要求,实验室固废(试剂空瓶、使用过的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碎玻璃及针头)采用纸箱盛装;实验室废液(有机废液、无机酸碱溶液、重金属溶液)采用容量为25L的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盛装。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如下图:
所有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外须张贴危险废物专用标签。标签为橙色正方形(20cm*20cm),样式及填写格式如下(以易燃标签为例):
二、各种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注意事项:
(一)实验废液分类收集注意事项
1. 废液桶需按照规范张贴、填写标签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2. 加入的废液量不能超过桶容量的75%;
3. 切勿将不相容的废液放置在一起;
4. 向桶中加入废液量多时需采用漏斗;
5. 每次加入废液后,需静置再旋紧桶盖;
6. 满桶后应及时送贮,避免废液长时间存储。
7. 废液桶下需使用防渗漏托盘。
(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注意事项
1. 盛装固废的纸箱需按照规范张贴、填写标签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2. 玻璃类固废和塑料类固废,须分开进行存放。如玻璃空瓶为一类;碎玻璃及针头为一类;塑料空瓶为一类;使用过的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为一类;
3. 务必确保废试剂瓶为空瓶,不留任何残留物;
4. 满箱后应及时封口并送危废暂存库。
(三)过期药品试剂分类收集注意事项
1. 必须与实验室普通危险废物(固废、液废)分开存放;
2. 由于过期药品试剂一般以粉末状固体或装有液体的试剂瓶为主,所以也归于固体类,都采用纸箱盛装;
3. 每种过期药品试剂(粉末状固体或装有液体的试剂瓶)表面,都需要贴上与其内容物一致的成分标签;
4. 盛装过期药品试剂的纸箱,满箱后应张贴对应的过期药品试剂名称和数量的明细(用A4纸打印即可,无格式要求);
注意:各实验室根据实际产废情况进行收集,分类包装储存。严格按照《实验室废液相容表》进行分类收集,废弃空瓶不可有残余试剂,危险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品混放。
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联系人与暂存地点
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各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联系本学院危废管理员。其他学院危险废物可联系实验室管理科进行暂存与处置,联系电话85071786。
1.各学院危险废物管理员
土木工程学院 刘 昂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张树玲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郝田宇
2.危险废物暂存地点:
黄岛校区工程训练中心南侧危险废物暂存柜。
附件:实验废液相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