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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办事指南

发布人:   时间:2005-10-13   点击数:

一、固定资产申请工作流程

1.家具和设备购置申请工作流程

凡属年度计划外新增固定资产,无论何种经费来源,购置前必须提交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告(固定资产申请表可从国资处网页上下载),其中贵重仪器设备(单价≥10万元)需要论证报告。流程示意图如下:

使用单位申请报告→资产管理科审核报批→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其中C类科研经费报告还需科技处审批)→财务处审批

2.教学、行政办公用房申请工作流程

使用单位申请教学、行政办公用房,必须提交用房申请报告,报房地产管理科审核,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流程示意图如下:

使用单位申请报告→房地产管理科审核报批→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二、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入帐工作流程

凡属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都应到资产管理科办理入帐手续。捐赠的固定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相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接收单位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资产管理科审核报批、入帐→财务处审核

三、固定资产变动工作流程

1.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方向、现状、存放地点等发生变化。

(1)固定资产跨单位变动。经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由原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经办人)打印变动报告单并签字,接收人(管理员)持双方单位负责人和本人签字的资产变动报告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变动审核手续。资产卡片由接收人签字后交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保管,该项资产变动完成。

流程示意图如下:

固定资产跨单位变动→资产管理科审批→打印变动报告单→履行签字手续(经办人、双方单位负责人、接受人签字)和资产卡片交接→资产管理科变动审核

(2)固定资产本单位内部变动。固定资产在本单位内部发生的使用人、领用单位、存放地点等发生变化。

流程示意图如下:

使用人、使用部门内部变动→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打印变动报告单→履行签字手续(经办人、单位负责人、接受人签字)→资产管理科变动审核

存放地点变动→单位资产管理员变动操作→变动审核(电话告知)

四、固定资产移交工作流程

离退休、调动及长期(一年以上)出国人员必须在离岗前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可以直接进行变更操作(按前面第三项要求办理),将资产变动单(签字后)送交资产管理科审核即可。也可以按以下要求办理,简化资产的移交手续,给离退休、调动及长期出国人员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提供方便,由资产管理科进行资产变更操作。

一、离退休、调动及长期出国人员的资产(家具、设备),如果转到一个人身上,可以直接填写附表,签字、盖章后直接送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科即可,由资产管理科人员直接进行资产变更。

二、离退休、调动及长期出国人员的资产(家具、设备),如果转到不同人的上,则需要打出其名下的资产明细,接收人在资产明细表上相应的资产后签字,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盖章,送到国有资产管三、涉及到资产的存放地点变更的,可以在手续交接完了以后,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操作,然后电话通知资产管理科审核即可。

备注:国有资产管理处各科对应的资产管理职能,黄岛校区由国资处黄岛办公室履行,工作流程不变。

附表:固定资产移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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