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苗慧珠 时间:2018-04-09 点击数: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强化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近期对各学院、实验室及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有危险化学品购置、管理违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青岛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修订)》。
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都属于管控品种,必须参照遵守管理办法。凡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部门,提出申购计划,详细写明品种、数量、用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审核,并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计划、采购程序采购;其中爆炸品、剧毒品还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严把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回收环节关口。
学校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从头至尾必须全程把控、全程监督,突出定点(或者集中)采购、专用库房存储(或者存储柜)、领用登记、废物回收四个重点关口,环环相扣。严禁出现私人购买、网上购买、私自存储、登记不严、随意丢弃等违规问题,如若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熟悉《青岛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熟悉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避险能力,确保意外事故处置得当,降低减小生命财产损失。
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保卫处:85071111 田淳裕
实验室管理处:85071785 李建国
保卫处、实验室管理
20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