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及资产账变动的通知
发布人:苗慧珠 时间:2018-03-30 点击数:
各部门:
我校部门机构及人员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为理清固定资产账,保证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保障固定资产安全,请有关部门及资产使用人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及资产账变动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产的使用人和使用单位发生变动的
部门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变动报告单,由交接双方(使用人未发生变化的,由其本人签字)、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资产管理处管理员审核。(资产变动单签字栏中,经办人为部门资产管理员,管理员为资产使用人,责人为部门负责人。)
二、仅仅存放地点变动的
资产的使用人和使用单位未发生变动,仅仅存放地点变动的,部门资产管理员需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做存放地点变动操作,不需打印资产变动报告单,电话通知资产管理处管理员审核。
三、机构调整
先按上述一和二的要求,办理好机构调整前各自部门的资产变动手续,理清固定资产账。
机构调整后,涉及部门资产合并、划分移交的,应由资产交接双收进行资产清查,使用人签字确认,摸清底数,确定现有资产归属。由原资产部门(部门撤销的由资产接收单位)提交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交接报告,报送资产管理处。
请各有关部门于4月20日前,按上述要求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及资产账变动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