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9年度政府采购设备家具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苗慧珠 时间:2018-10-08 点击数:
各部门:
为科学编制我校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的原则,请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调研、编报可执行预采购的政府采购设备家具计划。
一、校立专项经费购置家具及行政设备计划
(一)申报范围
是指用学校家具及行政设备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
1.各行政管理部门及教辅部门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2.学校公用家具,包括各类教室、学生公寓、单身楼、图书馆、档案馆、学校公共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或公用用途的家具;教研室公用家具,实验室公用家具(实验室新购设备配套用家具,应包含在设备计划中,不在此计划范围中)。
3.学校公共运行设备,包括学校公共会议室、报告厅、校园广播、礼堂(科学会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公寓等场所配置的公共仪器设备;供水、供电、中央空调、电梯、换热站等后勤保障运行设备。
4.新校区学生公寓、教室、食堂、澡堂等公用家具以及食堂餐饮设备等。
(二)填报说明
1.2012年以及之前购置的办公用电脑可申报更新。
2.如无特殊要求,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笔记本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文件橱等通用办公家具,由学校按统一标准配置,填报《申报表》时,资产信息项只需填报资产的名称和数量;其他设备和家具,资产各项信息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填好技术指标要求,家具需要标明尺寸规格、材质、加工图纸或图片,否则不予审批。
3.原有设备符合更新要求的,应在“申购理由”中注明“更新”和原有设备的资产编号。
4.申购理由要填写详实,申请人必须具体落实,否则一律不予审批。
5.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下达的2019年度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专项预算编制计划,各本部门应根据急需程度,按由急到缓的顺序填报,以便确保重点。
二、部门经费购置家具及设备
(一)申报范围
是指各学院(部、处、中心)及独立核算单位采用本部门经费(包括部门专项经费、包干经费、发展基金、管理费及其他自筹经费)购置的家具、行政办公设备和教学设备。
如无特殊要求,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笔记本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由学校按统一标准配置。
(二)填报说明
1.经费来源必须在本部门2019年预算支出范围内。
2.编制教学设备计划应参照《政府采购注意事项》。
三、教学设备计划
未纳入财政中期规划项目库,而教学急需的设备,主要包括教学设备更新、零星补充、实验项目的增加所需教学设备,可填报教学设备需求规划,纳入学校教学设备三年规划项目库(2019年-2021年),学校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合理、统筹安排实施。
已进入财政中期规划的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不在此计划范围中。
四、上级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完成后报资产管理处。
五、青岛理工大学通用办公家具配备标准见附件4,家具价格上限参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见附件5。不得超标配置。
六、申报要求
1.家具计划填报附件1;行政设备计划填报附件2;教学设备计划填报附件3。
2.之前已填报《2019年度家具及行政办公设备计划》,符合填报要求的,本次可不用填报。
3.截止时间
家具计划和行政设备计划,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
教学设备计划,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七、材料报送
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应同时送交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材料(申请表的格式为Excell表格),纸质材料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cglk@qut.edu.cn
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如下:
四方校区:资产管理科(图书科技楼1202室)
联系人:涂苏龙 联系电话:85071787
长江路校区和嘉陵江校区:国资处黄岛办公室
联系人;沈强 联系电话:86877117
附件1:《2019年度家具计划申报表》
附件2:《2019年度设备计划申报表》
附件3:《2019年教学设备计划申报表》
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办公家具配备标准》
附件5:《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