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公开处置公告
发布人:苗慧珠 时间:2018-11-26 点击数:
我校现有机动车辆1辆,拟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基本情况
机动车所有人 |
青岛理工大学 |
机动车登记编号 |
鲁BRD215 |
登记日期 |
2009-7-30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车辆品牌 |
江淮牌 |
车辆型号 |
HFC6500A3C7BE3 |
车身颜色 |
灰 |
发动机号 |
93023582 |
车架号 |
LJ16AA33697023351 |
国产/进口 |
国产 |
燃料种类 |
汽油 |
排量/功率 |
1997ml/95kw |
核定载客 |
8人 |
变速箱(手动、自动) |
手动 |
车辆出厂日期 |
2009-7-16 |
帐面原值 |
123445.20元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尾气排放标准 |
国Ⅲ |
行驶里程(万公里) |
15.7 |
车辆年检到期时间 |
2019年7月 |
交强险到期时间 |
11月 |
标的情况说明仅作为参考,具体情况以现场查勘为准。
二、中标原则
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出价高者为中标人,但中标价低于招标方评估价的,竞价无效。
三、处置程序
1.现场查勘、报名和开标
现场查勘结束后,立即报名并当场组织开标(达到规定报名数)。
查勘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10:00集合,统一带领查勘。
集合地点:青岛理工大学(抚顺路11号)北院礼堂门口。
联系人: 涂老师 联系电话:85071787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投标人为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参照本条;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签订车辆转让合同
3.办理车辆过户有关手续
4.车辆移交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
2.具备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五、相关说明事项
1.报名时需缴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
2.中标结果宣布后当场退回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则自动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3.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清标的其余货款。
4.车辆的过户等一切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投标人自行查询车辆违章记录;若车辆有违章记录,中标人负责将违章记录处理完毕,费用自行承担。
6.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车辆不能按时过户,合同作废,转为货款的2000元投标保证金不退。
7.本次处置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收回,中标人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重新领取牌照后,交接车辆及车辆有关资料。
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本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保管责任概由中标人完全承担。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