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名单及理清部门固定资产帐的通知
发布人:周老师 时间:2019-02-28 点击数:
关于报送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名单及
理清部门固定资产帐的通知
各部门:
我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为理清固定资产账,保证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保障固定资产安全,请各部门报送本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名单。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发生变动的,各部门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及资产账变动手续,理清固定资产账,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报送资产管理人员名单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部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为便于资产管理工作,跨校区部门可分别在市北、黄岛校区各设一名资产管理员,各学院、跨校区行政部门可授权一人代表部门负责人办理资产的领用单、变动单签字手续。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名单表见附件。
二、理清本部门固定资产帐
涉及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资产帐变动,做到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与实际一致。该项工作要求3月底前完成。
捐赠资产,应及时办理捐赠资产入账手续。
1、资产的使用人和使用单位发生变动的
部门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变动报告单,由交接双方(使用人未发生变化的,由其本人签字)、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资产管理处管理员审核。(资产变动单签字栏中,经办人为部门资产管理员,管理员为资产使用人,责人为部门负责人。)
2、仅仅存放地点变动的
资产的使用人和使用单位未发生变动,仅仅存放地点变动的,部门资产管理员需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做存放地点变动操作,不需打印资产变动报告单,电话通知资产管理处管理员审核。
3、机构调整变化的
机构调整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机构调整后固定资产的交割手续。
①理清固定资产账:上述1和2的要求,进行资产变动,理清调整机构的资产账。账随物走。
②资产清查:由交接双方(三方)根据调整机构部门的固定资产账进行资产清查,使用人签字确认。盘盈、盘亏结果报资产管理处。
③资产交割: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对实有固定资产进行交割,确定资产归属。
④资产账变动:调整机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归属,将资产账变动到接收部门,接受部门资产管理员和负责人签字。(整体资产划转的,可由资产管理处管理员进行机构变动操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关部门于2019年3月1日(周五)前,将资产管理人员名单表(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资产管理处,交纸质材料一份,按如下地址报送:
四方校区 资产管理科1202房间
联系人:时永霞,联系电话:85071781
长江路校区 资产管理处黄岛办公室(综合楼一楼西侧)
联系人:沈强,联系电话:86877117
资产管理处
2019.2.28
附件:
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名单表
部门(公章):
校区 |
资产管理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 |
资产管理员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市北校区 |
|
|
|
|
黄岛校区 |
|
|
|
|
注:授权代理人职责:代表部门负责人办理固定资产领用单、变动单签字手续。
部门负责人: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