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江路校区资产移交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苗慧珠 时间:2021-03-26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长江路校区资产移交工作要求,为做好校区资产移交的准备工作,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核实存放在长江路校区的固定资产,理清资产帐。本部门存放在长江路校区的资产,需搬迁后继续使用的,请在4月20日前要完成搬迁工作;不再搬迁使用的资产,请各部门梳理统计好资产明细,由学校统一进行处置,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不再搬迁使用的资产,请各部门对照固定资产账,填写《长江路校区拟处置固定资产申请表》(见附表),于3月31日(下周三)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材料报资产管理处。
二、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报送至:
市北校区资产处资产管理科 科技楼1202房间
联系人:赵丽,联系电话:85071781
嘉陵江路校区资产处黄岛办公室 综合服务中心605室
联系人:沈强,联系电话:86877117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cglk@qut.edu.cn
附表:《长江路校区拟处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