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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通知

发布人:李金海   时间:2021-10-21   点击数:

各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共享办法》)已经正式下发。《共享办法》规定,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则上均应纳入开放共享。根据《共享办法》要求,请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一、制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截止日期:11月10日)。

(一)凡政府部门有统一定价的,按统一定价收费;有行业收费标准的,按行业收费标准收费。

(二)没有统一定价或行业收费标准的,根据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要求、运行成本和实际消耗测算情况,并参照本地区同类仪器设备的收费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具体以设备原价为依据,包括设备使用与折旧费、实验消耗费、技术服务费、维修维护费、管理费、实验垃圾清运费等。其中设备使用费、消耗费根据实验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耗材等一次性消耗费测算确定;技术服务费根据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技术含量高低和投入的人工数量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收费标准可采取以下三种计价形式:以测试样品作为计价单位(元/样品);以上机时间作为计价单位(元/小时);以服务项目为计价单位(元/项)。

(四)收费标准实行审批备案制。仪器设备负责人拟订每台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由学院(中心)组织不少于三名同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七天无异议,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财务处审核,报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审定,由财务处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收费标准清单(附件1)纸质版由大型仪器设备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专家论证意见(附件2)纸质版由专家签字,加盖公章。

二、制定本学院大型仪器共享运行管理机制和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截止日期:11月10日)。

(一)运行管理机制,包括:学院内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日常安全运行管理、预约与审批、用户行为准则、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配置及技术培训与上机考核、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和工作记录的维护、学院内部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等。

(二)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操作规范、注意事项、安全提醒、使用记录等。

三、因保密等不适合或暂时不具备条件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及时提交大型仪器设备免(暂缓)开放共享申请(附件3)(截止日期:11月10日)。大型仪器设备免(暂缓)开放共享申请(附件3)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4:大型仪器设备免(暂缓)开放共享申请汇总表由填报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材料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送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市北图书科技楼1202、黄岛综合服务楼605。附件1和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ljh@qut.edu.cn。

联系人:李金海,联系电话:8507110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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