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暨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李金海 时间:2024-09-1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教育部关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上报要求,请认真填报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一),并开展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要求
(一)填报各项数据必须有相应的支撑材料备查,机时数=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测试时间必须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一致。组合为一整套系统运行的各大型仪器设备,机时数可以填写一致。
(二)设备使用总机时少于50机时的,需要填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低的情况说明》(附件二)。
(三)填报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详细填报说明见附件三。
二、设备绩效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从设备管理、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等六个方面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量化考核,各项权重与评分标准详见《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表》(附件五)。
(二)考核范围
本次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范围见附件一。不在附件一中的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自愿参加考核与推优。
(三)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学院考核和学校核查两个阶段:
1.学院考核
(1)成立考核小组。各学院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考核工作。
(2)考核打分。考核小组依据9月份大型仪器设备负责人上报的2023-2024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收集考核各项内容的支撑材料。严格按照数据审核办法(附件五)的要求,对照原始记录与相关材料,逐一填写每台设备的《青岛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表》(附件四),并进行汇总。
(3)考核结果认定。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总分≥90为优秀;75≤总分< 90为良好;60≤ 总分< 75为合格;总分<60为不合格。
使用记录严重缺失、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4)提交考核结果。根据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推荐本单位先进机组(推荐名额:土木学工程院4台,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6台,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4台,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理学院各2台,其它学院最多1台),填写附件六,并提交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七)。
推荐为先进机组的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各项内容的支撑材料(使用记录本、操作规程等规章、科研成果和功能开发与利用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汇总留存在学院,以备核查。
2.学校核查
学校核查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1)对各学院(中心)的考核材料、考核结果、推荐材料进行抽查、核实。
(2)对全校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对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做出总体考核评价,评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先进机组和先进单位。
3.结果公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公布。考核结果将运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资助和设备购置论证。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须提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一)、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低的情况说明(附件二)、学院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每台大型仪器设备的绩效考核表(附件四)、先进机组推荐表(附件六)和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七)。所有纸质材料须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每台大型仪器设备的绩效考核表(附件四)还需设备负责人签字,电子材料以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ljh@qut.edu.cn。
(二)截止日期
数据填报涉及的附件一、附件二须在2024年9月27日前提交。绩效考核涉及的附件四、附件六和附件七须在2024年10月18日前提交。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北校区:科技楼1714房间,联系电话:85071161
黄岛校区:设备管理科(综合服务中心605室),联系人:李金海,联系电话:85071100。
附件一《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低的情况说明》
附件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四《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表》
附件五《设备绩效考核表填表说明与数据审核办法》
附件六《先进机组推荐表》
附件七《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