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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人:张婕   时间:2026-06-02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开展 2026 年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30 台(套)原值 30 万元及以上、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省科技厅筛选后,我校符合要求的科研设施和仪器143台套。

二、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参评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和共享服务成效等,时间范围为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建设执行、在线服务平台建设、物联网传感器安装率、集中集约管理及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二)运行使用情况。包括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使用情况、支撑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三)共享服务成效。包括科研设施和仪器对外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情况、纳入创新券服务体系情况、服务成效情况等。

三、指标说明

1.参评仪器确认清单:已入网仪器清单和财政厅提供的各单位仪器清单。各二级学院及部门需根据清单进行确认,如无特殊原因或无法提供无需参加绩效评价的有效证明材料,均需参加绩效评价。

2.仪器类别:通用仪器一般指具有多种功能、能满足不同实验、多种场景或多种领域的大型仪器;专用仪器一般指功能高度单一、仅针对某一特定任务设计的大型仪器。判定原则主要遵循国家标准《GB/T 32847-2016 科技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与代码》(见附件7),特殊情况可写说明由省里专家评判。

3.年度工作机时:表中已有数据为物联监测传感器系统记录机时,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请进行确认,对不认可机时(机时多或机时少)可进行更正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机时为空的需手动填报工作机时。现场审核以使用记录纸质台账或系统预约记录台账为准。参评仪器确认时,需提供与仪器机时调整原因一一对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学院章或部门章),所提供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

4.仪器所在部门:指仪器所在的物理位置,校分析测试中心为单位级管理平台、其余为部门级管理平台(如:部门专项实验室、部门公共技术平台等)。

5.不参评原因:参评仪器确认时,需提供与不参评仪器原因一一对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学院章或部门章),所提供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

6.机时定额:通用科研仪器定额机时为 1200 小时/年,专用科研仪器定额机时为 800 小时/年。

7.运行使用成效:管理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使用、支撑本单位科研任务开展情况等成效,需填写支撑本单位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产出的奖项、专利、论文、成果等数据。

四、有关要求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对所提交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价或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限制购置仪器设备、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核减申报名额等予以约束。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及部门于2026年6月4日下午18:00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附件1- 6电子版发送邮箱zj@qut.edu.cn,纸质版领导签字并盖章交至综合服务中心603房间,联系人:张婕,联系电话:0532-85071100;范若联,0532-85071800。


附件:1.参评仪器确认表

2.实体管理平台情况

3.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

4.实验技术队伍人员名单模板

5.运行使用情况

6.对外服务成效情况

7.大型科研仪器分类及代码标准

8.省科技厅对部分常见问题答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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