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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验收明白纸

发布人:李金海   时间:2023-10-23   点击数:

一、货物验收工作流程

一般程序:到货验收、质量技术验收和正式验收。

(一)到货验收(项目负责人负责)

1.到货接收

项目负责人对货物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检查内容:

外包装是否完好;

包装箱上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

不一致的,应予拒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2.开箱验收

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检查内容:

货物的外观状况(有无受潮、锈蚀、损伤等);

清点数量,核对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装箱单等随机资料。

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货物验收单(到货验收、质量技术验收)》双方签字

如发现问题,应做好详细记录、拍照留据,及时与供应商交涉处理。

(二)质量技术验收(项目单位负责)

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后,项目单位安排专人操作试机,检查内容:

仪器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技术参数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考察仪器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

填写《青岛理工大学货物验收单(到货验收、质量技术验收)》,留存技术验收资料。

如发现问题,项目单位应做好详细记录、拍照留据,及时与供应商交涉处理,并报告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派员检修。

(三)正式验收

对到货验收和质量技术验收结果进行核验,并出具结论性验收意见。

到货验收、质量技术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项目单位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青岛理工大学采购项目验收通知单》。项目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以下程序组织或申请正式验收,并提交相关材料:

1.项目单位自行验收(合同金额<20万元)

①项目单位指定人员验收(合同金额5万元)

由项目单位指定本单位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填写自行采购验收单据(为简化办事流程,需办理资产入帐的货物,可用资产入库单或领用单作为验收凭据)。

项目单位验收小组验收(5万元≤合同金额20万元

项目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参加。

验收小组成员(3人及以上单数):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

2.归口管理部门验收(20万元≤合同金额80万元)

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验收,供应商应参加。

验收小组成员(5人及以上单数):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学校联合验收(合同金额80万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验收,供应商应参加。

联合验收小组成员(7人及以上单数):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专家(≥3人,且校外专业技术人员≥1人)、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正式验收提交材料包括:采购合同、到货验收及质量技术验收单、培训记录表、指标参数证明材料、技术资料等。

捐赠资产的正式验收小组成员,还应包括合作发展处和归口管理部门,捐赠者参与验收。

二、工程验收(基建工程除外)工作流程

一般程序:到货验收、竣工验收。

(一)到货验收

项目单位对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材料及设备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内容参照货物到货验收和质量技术验收。

(二)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完工后,供应商向项目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验收方案,按以下程序组织或申请正式验收,并提交相关材料:

1.项目单位自行验收(合同金额<20万元)

由项目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参加。

验收小组成员(3人及以上单数):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财务处、审计处、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参与询价的项目)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项目验收后出具结论性验收意见,并由项目单位和供应商确认,项目单位对验收结论负责。

2.归口管理部门验收(20万元≤合同金额<50万元)

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验收,供应商应参加。

验收小组成员(5人及以上单数):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参与询价的项目)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3.学校联合验收(合同金额≥50万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验收,供应商应参加。

联合验收小组成员(7人及以上单数):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且校外人员1人)、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参与询价的项目)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竣工验收提交材料包括:采购合同、到货验收记录、质量技术验收记录、指标参数证明材料、技术资料等。

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货物验收单(正式验收)》

三、服务类项目验收工作流程

由项目单位负责,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参照货物类项目验收方式组建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整体或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须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专业

技术人员由验收组织单位从学校、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

五、其他

1.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如有校外专家,应由校外专家优先担任组长。

2.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项目验收合格是学校资产入账和资金支付的必备条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资产入账和支付资金。

六、学校通过接受调拨、接受捐赠、置换、划转、自制等方式获得或形成的资产,资产验收工作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附件 :1.验收议程

2.项目建设单位汇报提纲

3.验收意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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